“法”伴五月 “典”亮法治之光!通辽市各地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活动

通辽 更新于:2025-06-24 13:22
  • alita小星
    2025年五月是全国

    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

    为进一步提升

    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

    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

    我市各地精心开展

    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

    科尔沁区

    科尔沁区司法局走进老年大学开展“法治服务直通车,‘典’亮银龄养老路”普法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,资深律师为老年大学的学员们开设普法课堂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,重点解读继承赡养、意定监护、防诈维权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,并向老年学员发放《民法典》宣传折页、法治宣传环保袋、法治标语台历等宣传资料,针对遗嘱公证、财产分割、消费维权等高频问题提供一对一咨询,切实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。

    霍林郭勒市


   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走进达来胡硕苏木中心校宣讲《民法典》,为同学们送上“民法典知识大礼包”。课堂上,达来胡硕苏木中心校“法治副校长”介绍了《民法典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体系构成,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,围绕民事行为能力责任划分的年龄界限、民法典是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等方面,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阐释《民法典》,引导学生知底线、守法纪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  开鲁县


    开鲁县司法局联合县工商联、政法委等多家单位,以“普法面对面 服务心连心”为主题举办专题普法讲座。 内蒙古华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内蒙古巨鼎(开鲁)律师事务所律师,紧扣民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,围绕《民法典》的合同编、物权编及最新实施的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核心条款,结合典型案例,重点讲解企业合规经营、劳动用工、知识产权保护、债务纠纷等热点问题,并针对企业家提出的“如何防范合同陷阱”“买卖合同”等实务问题逐一解答,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。


    科左中旗

    科左中旗司法局联合科左中旗委政法委走进保康镇开展《民法典》宣讲活动。宣讲现场,法律援助律师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了《民法典》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,如家庭、土地权益、财产继承、侵权责任等。同时,针对高利放贷、自担风险等法律概念,律师以“身边事”讲“法中理”,帮助群众明晰法律边界,引导群众依法处理矛盾纠纷,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  科左后旗

    科左后旗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管局走进通辽泰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天阳新材料(内蒙古)有限公司,开展“以法典之帆护企业远航”专项普法行动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此次行动通过“送法上门”的形式,将《民法典》《知识产权保护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企业员工手中。律师团队结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,通过典型案例分析,详细讲解了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、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,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防范法律风险。



    库伦旗

    库伦旗司法局将《民法典》与民族政策宣传深度融合,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暨“民族政策宣传月”普法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解答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,向过往群众宣传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,为群众解读《民法典》《草原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并围绕家庭婚姻纠纷、邻里纠纷、山林土地纠纷、电信网络防范诈骗等热点问题,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。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,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,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。



    奈曼旗

    奈曼旗司法局联合旗委统战部、旗人民检察院走进社区,开展“民法典与生活同行”普法活动。活动现场,普法志愿者发放《常见法律知识百问百答》等宣传资料,聚焦婚姻家庭、财产继承等高发问题,解答社区居民诸如“遇到中介跑路该怎么维权”等民生难题,剖析“高空抛物责任划分”等热点话题,检察官还现场还原演示处理邻里纠纷,让居民形象而深刻的感受到现代经济社会高节奏生活中,法律的积极作用和实际效能。


    扎鲁特旗

    扎鲁特旗司法局组织法律志愿服务队到炮台山健康主题公园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普法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普法志愿者采用“面对面”讲解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。重点围绕民法典、民族政策、扫黑除恶、防范电信诈骗、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展开宣传,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方式,针对群众问题,进行现场解答,便于群众理解和运用到实际生活中。


   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

   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在西拉木伦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答疑的形式,为群众解答有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,引导群众们梳理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纠纷靠法”的法治观念,让法律条文切实转化为指导生活实践的行为。






    供稿:局办公室

    编辑:王 刚

    初审:张 颖

    终审:张力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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