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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洛俄布
为进一步深化路地警务融合,提升区域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突能力,共同维护通辽地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,5月16日下午,通辽市公安局与通辽铁路公安处举行警务协作签约仪式并组织座谈。市政府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陈宏波,通辽铁路公安处党委书记、处长蒋海春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。市公安局、通辽铁路公安处分管领导及相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。
座谈会上,通辽铁路公安处孙敏副处长解读了《通辽市公安局与通辽铁路公安处警务协作协议》。陈宏波副市长、蒋海春处长代表双方签署了“路地”警务协作协议。
蒋海春处长在讲话中指出,通辽铁路公安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新起点,激活警务协作新引擎。一是努力寻求更广泛的业务合作,抓实警务协作协议的末端执行,不断主动加强对口部门、基层单位之间的协作联系。二是努力打造更务实的协作品牌,将通辽火车站周边区域纳入共管共治范围,与地方交警、巡特警等部门开展区域性联勤联动,确保各类警情就近处置、先期治乱。三是努力发挥更高效的维稳作用,发挥铁路查缉优势和情指系统融合作用,在各类安保活动和重点工作任务中共同研判风险,全力协助市局做好各项维稳工作,共同确保通辽市大局稳定。四是努力做到更优质的服务保障,持续深化“路地”协作机制,在案件办理、勤务执行等领域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服务保障。

陈宏波副市长在讲话中要求,“路地”公安机关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,合力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,为通辽市繁荣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更大力量。一是凝聚保安全工作合力,深刻认识加强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警务协作重大意义,全力打造“路地”公安机关警务协作“通辽模式”。二是构建全天候协作体系,精准定位警务协作的重点领域,深化协作融合、协同作战,推动“路地”公安机关信息流、业务流、服务流融合发展。三是连接大平安建设纽带,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,着力构建资源共享、责任共担、发展共赢的警务共同体。四是优化微警务合作触角,把“情指行”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全面融入到日常警务合作实践,定期召开会商会议,逐步把警务合作做细做实,不断提升警务合作成效。
签约仪式结束后,与会人员到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、执法办案中心调研交流。